泾川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协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县人口发展长远规划和中长期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估。
(三)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推进人口事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负责推进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
(四)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综合管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节育措施和优生工作;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供应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爱滋病的防治、宣传、咨询工作;协助药监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制定全县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七)负责编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检查、指导全县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管理。
(八)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九)承担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