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办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有关部门或单位落实综合管理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为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流动育龄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查验流动育龄人口《婚育证明》;依法查处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等。
联系电话: 0933-3321400转803 1368933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