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先进示范乡(镇、
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温泉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张老寺农场计生办:
为了有效促进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树立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典型,根据市人口委《关于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化社区(乡镇)实施方案》,《2009年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为总揽,认真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典型建机制”年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农村流出人口和城区流入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通过先进示范创建逐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典型引导作用,努力构建流出人口“按月清理、跟踪管理、上门办证、窗口服务、信息协查”和城区流入人口“季度清理、社区月报告、婚育证明代管代办、部门信息共享,三查定点免费服务”工作格局,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创建标准
1、2009年先进示范创建乡(镇):党原乡、城关镇、丰台乡、高平镇、罗汉洞乡、汭丰乡、太平乡。具体创建标准:
2、工作要求:创建乡镇要制定科学详细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切实发挥“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作用,在流动人口月清理清查、上门免费办证、流出重点对象环孕情证明回寄、落实合同管理、掌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流向和联系方式,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录入应用、流动人口政策宣传等方面寻找突破口。城关镇要在城郊相关村开展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与出租房屋户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彻底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在措施落实上取得突破。
①指标要求:流动人口台帐建立规范,标识统一,运转及时准确比例达到100%;流出人口月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农村流出育龄人口建档率达到100%;流出重点对象证明回寄率(一年两次)达到90%,其中规范《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占回寄证明总数的60%以上;回寄的孕情服务证明中反映现孕人数达到20%以上;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启动运行正常,重点对象录入率和录入准确率均达到100%。
②台帐资料:按照泾人口局发(2007)109号《泾川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范》的规定,建立流动人口基础台帐资料;同时要根据《2009年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业务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建立月清理个案和汇总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年审登记册》;根据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录入工作有关要求,建立《流出重点对象档案管理卡》。台帐资料封面全部彩喷打印,软塑料压杆装订,用统一标识的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盒存放。
③机构人员:乡(镇)成立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确定至少一名计生专干,作为本乡镇流动人口专管员,专职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证每天登录《全国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及时反馈协查流动人口信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④阵地建设:结合乡镇服务所建设,临街独立设置一间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外悬挂彩色喷印的“XX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窗口”牌子,牌子正中配人口徽标。办公室内配备“流动人口管理专用”电脑一台,接通网络,每天能够随时登录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配备标准办公桌椅、档案柜及其它常用办公设施。办公室悬挂独立设置的上墙图表及宣传版面,包括:《XX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一览表》、《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图》、《流动育龄人口维权服务指南》。上墙版面一律为0.8米*1.2米大小,采取写真喷绘加塑料边框悬挂,版面中心配人口徽标。
⑤示范村建设:每乡镇确定1—2个村,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典型示范村创建,突出落实流出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和全面落实上门办证,确保当年证明回寄率、流出育龄人口持证率均达到100%。
⑥户内资料:有流出人口的户内资料袋内要有《流动人口维权服务宣传材料及流动人口信息卡》,宣传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政策,登记运转本户流动人口的流动情况和《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确保乡村台帐信息、户内登记信息和实际情况的完全一致。
3、2009年巩固流动人口管理先进示范乡(镇)创建成果的乡镇:玉都镇、泾明乡和荔堡镇。具体工作要求:
在达到上述创建标准的基础上,要突出“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作用发挥,月清理制度工作落实,提升流出重点对象证明回寄数量和质量,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录入应用等四项重点工作落实。并要确定2个以上村作为全乡(镇)典型培育村,在证明回寄和上门办证两项工作中,要制定措施、创新做法、总结经验,确保流出重点对象证明回寄和流出育龄人口持证率达到100%,达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典型带动,整乡推进的目的,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4、2009年创建先进示范社区(单位):街道办事处北街社区、南街社区和城关工商所。具体创建标准:
①指标要求:流动人口台帐建立规范,运转准确比例达到100%;城区流入人口全面掌握且纳入管理率达到90%;流入育龄人口持证验证率达到90%;PADIS流入人口重点信息录入率及流出人口信息协查反馈率达到100%。
②流动人口服务示范阵地建设:在汽车站和城关工商所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示范窗口,配备药具箱、建立相关台帐资料、设立流动人口宣传版面或宣传栏,定期开展服务活动,依托社区联络员,切实发挥“窗口”的便民服务、信息登记等实际作用。
③工作任务:以城区流入人口季清理、社区流入人口联络员实际作用发挥、宣传教育、居民及干部职工环孕情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窗口设立及作用发挥等为创建工作重点,深化建立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城区流动人口季度清理制度。社区及各单位、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将清理结果上报街道办,建立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档案资料。
二是实行社区联络员流动人口变动情况月报告制度。街道办制定流入人口协会联络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包街道(片区)责任。6名流入人口协会联络员负责,每月对所包街道(片区)的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流入人口婚姻、怀孕、生育、节育情况,以月报告单的形式上报社区和街道办。
三是实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代管代办制度。社区对流入人口持有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代管,流入人口在现居住地务工、经商或居住期间,所持有的《婚育证明》交由社区计生办代管,离开时凭本人有效证件和通知单拿回;对未持《婚育证明》的流入人口,及时下发催办证通知单,督促流入人口办证,同时采取上门办理邮寄到户籍地核实盖章的方式,全面落实社区代办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街道办定期联合公安、工商及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是实行城区流动人口信息部门共享制度。街道办要对公安部门《暂住证》登记办理、工商部门《营业许可证》登记办理,教育部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入托登记,单位房屋出租人口登记,社区流动商贩、无业闲居人员登记,这五大块流入人口信息按季度收集、核对、汇总,充分利用各部门登记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全面掌握城区流动人口底数,实行流动人口信息部门共享制度。
五是实行城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免费制度。社区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下发《三查通知单》,流入已婚育妇凭《三查通知单》和《婚育证明》,每季度到县服务站免费开展一次查环、查孕和查病,并依据检查结果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是提高整体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关键,各乡镇、街道办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和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列入当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衔接协调,多方筹措资金,靠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进度,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保证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2009年是全省“抓典型、建机制”年,县上将把创建工作作为2009年业务工作的重点,加强督查指导,严格兑现奖惩,采取现场量化打分的形式,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估。根据验收情况,对领导重视、创建标准高,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补助,并作为加分项记入年终整体工作考核,同时还将作为全县流动人口管理单项奖评比的主要依据。
3、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除县上确定的创建单位之外,其他乡(镇)也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培育乡、村典型。要把流动人口先进示范乡(镇、单位)创建作为带动和提升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大事常抓不懈。